三年约
时间:2007-08-23 17:17来源:西祠 作者:佚名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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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来一切,统共不过是契约游戏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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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想来一切,统共不过是契约游戏一场。
2“这里是合约书,有什么问题可以提出。”我点起一支Mild Seven,看眼前女孩接过合同签上大名,很狂放的行草。
她大大方方地伸出手:“合作愉快。”
我伸手握住,一挑眉:“你可以随时带我去见你的家人,只是、你不要,果真爱上我。”
女孩甚是不屑:“黎天王,别忘了你大我九岁,只怕我们之间有代沟连交流都困难。”
我笑。“玩笑而已,何必当真。”
这是真话。
她却并不搭理,将合同丢还与我,拎起手袋白我一眼径自走出门去。只听得高跟鞋踩在楼梯上渐行渐远的声音。
——或者还有留在房内若有若无的香水气息。辨得出,那个牌子叫做,绿逸。
掌心尚有余温,摊开一看,却是空无一物。我收拾起前日里的报纸扔进废纸娄,上面分明写道:“黎华天王被指作同志。”
好笑。
演艺圈的故事总是这样奇幻,大笑过后发觉,原来故事的主角是自己。
既然如此,不妨大家一起做一场游戏。无伤大雅。
拣起散落桌上的合同通读一遍,洋洋自得:甲方黎华,乙方方若绮。
甲乙方由签字日起结为契约恋人,甲方需定期陪乙方回家见家长,乙方需定期陪甲方在公共场合以恋人身份出面。本和约为期三年。契约期内双方履行义务的同时不得干涉对方的私生活。
公证人:王瑞恩。
如此完美,天衣无缝。报纸上马上又会刊出,黎天王与人气女星方若绮出双入对。
管他FANS如何作想。我黎天王清誉要紧。
呵,这场游戏必定精彩。
门铃响起,甚是霸道。叫门人不停地按着,似是要逼我的灵魂暴走躯壳。
打开门正欲发作,看清来人立即魂飞魄散。
如临大敌。
那人一把抢过我手中的合同径自将自己摔进沙发,迅雷不及掩耳。抬眼看我:“签了?”
我答:“签了。”
一脸苦笑:“华,我说了我不当这种合约的公证人。可是你还是非法写上我的名讳。”
我应得心虚:“瑞恩哪,我只怕你不做公证人,她是断不会答应得这样爽快。”这又是真话。众所周知王瑞恩是方若绮的伯乐。
他不应声。我补充一句:“你也不想让你的兄弟,走到大街上被有的人骂成是变态……”
长叹一口气从文件夹拿出又一纸合同:“把这个签了。剧本你看过的。《爱在花开季节》。”
我接过略扫一眼拿笔签好,煞是爽快。晓得我心虚有愧于你在这个时候拿合同让我签,王瑞恩你好不阴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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