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小说首页 >> 中篇 >> 明星非志愿
明星非志愿 (9)
2006-11-22 01:17:25  作者:Jamie  来源:巴哈姆特  浏览次数:766  文字大小:【】【】【
  •     (一)  教室中小朋友吵吵闹闹,跑的跑、跳的跳,直到钟响了才一一回到座位坐好。  「各位同学,今天我们的作文题目是「我的志愿」,在大家开始写作前,我们先听听看大家的心愿好不好?」台上老师说着,点了第一排的同学。   ...
,今天有高手在场先放你一马,下次一定给你好看!」流氓们逃走前还不忘对马智文放狠话,一番激斗后,警察们总算是赶到了现场,他们把被打倒的流氓一一逮捕,而马智文则是上前对林立翔鞠躬作揖:「真是太感谢兄台的拔刀相助,若非兄台,此刻倒在血泊中的恐怕就是马某了… 不知道兄台您怎么称呼」
  林立翔抹去脸上的血迹:「我就是你口中那个恶搞、瞎搅和、打不碎豆腐的林立翔啊。」是啊,这几句真是形容的太贴切了,忍不住自己都要拿来数落自己一次。
  马智文脑中一阵轰雷巨响:「林立翔!?」他抬起了头看到抹去血迹后的脸,竟真的是那个林立翔,热血男儿的他不禁眼眶一红:「我… 我真是有眼不识泰山,原来阁下深藏不露,听到我我先前这样批评兄台,兄台还肯丈义相助,令马某好生敬佩。」
  「不不!马兄您言重了。」跟着古人化起来的林立翔赶紧辩解:「一切完全是凑巧。」
  「谦虚有礼,不夸张邀功…」相较之下马智文突然觉得之前的自己实在太小人,居然在背后说了这好青年一堆坏话来毁谤他,想到此,他犹如被五雷灌顶不禁膝头一软跪了下来:「我服了! 请原谅我,您真正是个武林高手、您使的才是真正的——功夫!」此时的他已经泣不成声。
  看到林立翔以实力教化了马智文,林妮雯在一旁不禁感动的附和:「所谓大侠正是阁下这种谦虚正义之人,依照阁下刚才的身手绝对能成为轰动全世界、真材实料的武打巨星~」她眼中闪烁着感动的泪光,现场瀰漫着一阵感人的气氛。
  「不…」林立翔还要辩解,Pub的其他客人与警察伯伯们却带着敬佩的眼神团团将他围住:「大侠!大侠!大侠…」只见人群越逼越近,崇拜地巴不得跪下膜拜林立翔这位大侠一番…
  「我… 我不要当大侠!!!!」伴随着尖叫,林立翔从梦中惊醒过来!
  环顾四周,林立翔抓紧了棉被:「呼,还好只是作梦。」是啊,这一段不堪回首的记忆,真是不想再一一想起。
  原本是想上Pub醉生梦死、自我麻醉,却意外地打倒流氓而收服了马智文和林妮雯,还因此被警察颁发英勇市民奖项,依旧轰轰烈烈地被记者报导上头条新闻,不但受到各界喝采他见义勇为还多了许多动作片的通告上门,动作片导演李恩光甚至一口气捧了三、四本剧本到林立翔面前求演,不用说当然是被林立翔回绝了。
  想起小职员的愿望渐行渐远,林立翔就是一阵胸口烦闷,一方面也怕如果继续待在家里不免又会不断受到导演、电视制作人和广告公司登门骚扰,林立翔只好简单地梳洗一番便出门准备再去Pub醉生梦死。
  酒吧里音乐声如轰雷般在耳边作响,七彩的灯光闪过一个个热舞的人影,吧台的最角落坐着一个企图在黑暗中隐藏自己存在的人。
  「你不就是铁拳无敌林立翔吗? 怎么坐在角落不去找乐子?」一名波浪长发的清纯女郎坐到林立翔身旁的位置,因为上次PUB乱斗时灯光昏暗,没人发现林立翔是拿烟灰缸砸人,都以为他赤手空拳打了个流氓头破血流,所以铁拳无敌林立翔这称号就在民间传开…
  林立翔显然是不认得这女郎,他露出了一脸狐疑的表情。
  「不认识我吗?真让人丧气啊…亏我还是今年的军中情人的冠军。」女郎主动伸出手来,笑容甜美地说着:「林立翔,你好,我是方若绮,今年被你以明显差距打败的学生情人第二名。」
  方若绮的主动反倒让林立翔感到尴尬,毕竟林立翔巴不得脱离演艺圈,根本不清楚演艺圈的动向,更别提去注意其他艺人了,方若绮这个人他是到现在才知道。林立翔礼貌性地握握手,却不再寒暄,毕竟他完全不想再认识演艺圈的任何人了。
  「不说话?你很酷喔~」方若绮漾起一个兴致盎然的笑容,偏头看着林立翔说:「看来你和传言一样,很特别!这一年来我走到哪都听到别人夸赞你的对话,无论谁对你赞不绝口,我真很好奇你是个怎样的人。」
  林立翔心情悲伤、悔恨交加,在演艺圈的这些日子以来,他深切体会到自己的渺小,渺小得无法抗拒命运的安排、人事的捉弄。
  方若绮见林立翔丝毫不理她,她微皱秀眉说着:「喂!我说了这么多你怎么都不搭理我一下? 我行情不错的耶! 王大哥、郝先生、黎天王或是欧医生都争着约我出去,你怎么一直对我冷冰冰的啊?」
  听到方若绮这么说,林立翔

0

顶一下

0

踩一下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 诚聘英才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公告 | 广告服务

  • Copyright ©2005 - 2007 StardomOL.Com
  •     沪ICP备05054513号    Powered by Phpcms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