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深夜却分外冷然,冷风瑟瑟似乎在嘲笑他的无知。
手中的话筒传来的「嘟──」声迴响在寂寥的房间内。
《除去不是关系的关系,我们是朋友吗?》
如果说,夜晚可以吞噬一切的寂寥,那么白昼,就是让孤寂无所遁形。
林立翔记得,来到纽约的一个月,他临时起意想到许多电影都取过景的河滨公园走走,而那些电影在河滨公园拍摄都几乎都是浪漫又唯美的场景。
三月的河滨公园是寒冷的,虽然顶着大太阳,但寒风依旧可以渗透到布料内,刺激人们的肌肤;运动的人不多,流浪汉倒是看见几多;没有风吹动花草的声音、没有潺潺的流水声、没有在电影中看到的仙境;可能是他来到的时间点不对,但,这也是河滨公园的一面,真真实实。
今天他再次来到河滨公园,气候不像三月份那样寒冷,多了份潮湿的味道,艷阳照射在哈德逊河上,映在河上的反光用双眼直视会觉得刺眼,在这种时候,很适合带自己喜爱的太阳眼镜。
随着气候的变化,周遭的人潮多了,多了运动的人、多了熘狗的人、多了想一睹河滨公园风采的人,这时候已经看不到三月那时候的萧条,多了人的味道。
过惯了在台湾那样忙碌的生活,到了纽约却过着闲暇的生活,还真有些不习惯。
散步在偎傍着哈德逊河的步道上,林立翔却没有心思欣赏难得一见的美景,心思全落在前不久的那通电话上。
「七夕啊……」纽约的华人鲜少过中国情人节,没有出现繁复的商业促销广告,他自然就不大会注意这个节日,何况他现在也没情人。
七夕是属于情人的日子,不会有西洋情人节的义理巧克力,它就只是情人一同庆祝的节日。
去年的七夕……他记得,那时候与方若绮还是一对恋人,他俩没有想要过特别的七夕,只是单纯的吃顿饭,没有饭后热情的拥吻,他很绅士地送方若绮回家。
面对方若绮,他从来就没有慾望,所以他们只会是朋友。
一对恋人,感情固然重要,但想要亲近彼此的心情也很重要,没了其中一样,感情很难长久吧,他想。
那天印象深刻就是──他送完方若绮回家后接到通电话,席若芸通知他有一个傻瓜喝闷酒喝完在发酒疯,不肯离开酒吧,还託他把那个傻瓜带回家。
结果他下半夜都被醉鬼纠缠不清。
想到当时的情景,林立翔的唇角不自觉地上扬。
就算七夕没情人陪伴也不不需要狂灌酒吧?不知道今年那个傻瓜会不会也比照去年喝闷酒?今年可没人送傻瓜回家。
不知不觉中,天边已成了火红的橙色,温度也渐渐转凉,公园内的人渐渐稀少,是该回去的时候了。
林立翔的内心正在天人交战,犹豫着是否该回台湾;回去,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不回去,心中的失落无法抹灭。
让他挂心的还有自己心爱的妹妹──林芬芬。
在灯光美气氛佳的情况下,难保那头野兽不会兽性大发。
男人面对自己有一定好感的人,身体上的反应最忠实,若是对方真的很喜欢芬芬,那岂不是……羊入虎口!
他的思绪终于回归正轨。
他不能容许有这种情况发生,必须阻止。
这让他想到那时候的夜晚,皎洁的月光投射进灰暗的房间内,依稀看得见倒在他怀里人儿的睡脸,他看着闹到累翻而熟睡的人,脸上的笑容一点一滴地加深。
多安详的睡脸,似乎天崩地裂都吵不醒。
空气中散发着谜样的气息。
原来幽暗的气氛也会让人脑筋混乱。
「嗬。」想来那时候的自己真是好笑,他并非没有注意过自己内心的想法,只是不想去证实罢了。
其实他懂得,就是因为懂得,才会保持距离。
兽性与人性只有一线之隔。
一不注意,就会越了界。
所以他才保持着理性,克制住自己像个人。
也因为自己有亲身经历,林立翔更是担心林芬芬会在七夕浪漫美好的夜晚发生不该发生的问题。
她还小!她还不能离开他的羽翼!
若是再过个十年,他或许会同意,但现下不准!
甩掉回忆,林立翔在内心做了个决定。
披上先前准备的薄外套,对付纽约温差甚大。
他赶着回住处,在白纸上随乱写了番话,藉由传真传递给遥远的那一方。
(欲望伴随着兽性,我们不会是朋友。)
男人躺在深褐色的双人床上,曙